相关公告
各相关单位:
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同意,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考试计划》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
第一步:登录浙江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行政许可系统(http://xk.zjzlpx.com/)完成账号注册后申请取证或换证的行政许可,审核通过取得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登录浙江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管理系统(http://ks.zjzlpx.com/)申请考试。
对于在原报名系统中有考试不合格情况,且符合新考规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考试申请页面的情况说明中写明需要补考的科目,现场核验时向工作人员说明补考情况,经核验后办理不合格科目的补考。
一级和二级免考换证人员仅需向发证机关申请换证,无需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
二、受理
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要求的,发证机关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理由,申请人及时补正。
对符合要求的,发证机关形成《受理通知书》电子件后申请人可向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自受理之日起,申请人应在2年内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检测人员证》。
三、考试
申请人应根据考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当天申请人需提前30分钟抵达考试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人脸识别后进入考场。各科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70分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在原考试机构补考1次;受理之日起2年内未通过全部科目的,需要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四、发证
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质量培训网(www.zjzlpx.com)和考试管理系统中公布考试结果,并将考试成绩上报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考试机构上报成绩后30个工作日内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检测人员证》。
五、联系方式
各项目考试安排以考试通知为准,如有不明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考试机构联系。
联系人:陈大伟,联系电话:0571-85786503。
咨询邮箱:zjjypxzx@163.com
咨询QQ群1:299935229,QQ群2:65944321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
2019年5月6日